| 一、设置依据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
二、承办机构
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
三、提交材料
(一)工程项目法人的投标邀请函;
(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工程招投标证明;
(三)《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单项工程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叁份(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入“建筑管理”下载。网址:www .cqjsxx .com );
(四)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来渝施工证明。(外出施工介绍信原件);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
(六)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原件核验);
(七) 上两年度获质量奖证明书复印件(原件核验)并由政府质量监督及安全管理机构提供的工程质量优良率和安全生产状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八) 企业有指定的在渝常驻负责人,拟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和安全(高级)等方面常驻负责人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一级资质,且全过程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获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二项以上;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的材料(证书原件);
(九)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十) 来渝投资或参与联合投资建设的企业须提供重庆市银行、财政或有关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十一) 企业与属地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
四、办理程序
(一)将申请材料提交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政务办理中心;
(二)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核验相关证照(原件);
(三)重庆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核发重庆市外地建筑企业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4日。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
负 责 人: 喻上沛
经 办 人:明德惠
联系电话:63672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