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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首次对环保民间组织提出要求
时间:2007-10-31 10:26:4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
 国家环保总局昨日首次对全国环保民间组织提出五点要求,并表示将“携手环保民间组织,踏上环保事业伟大征程”。

  在昨日的“2007中华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上,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称,环保民间组织成长于人民群众之间,以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为目标,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反映民意,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直接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监督和环境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连接公众与政府的桥梁与纽带,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统计,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现已发展至2768家,成为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民间团体。近年来,一些环保民间组织率先倡导的“26度空调行动”、“每月少开一天车”、“节能20%公民行动”等都为国家环境决策提供了支持。

  不过,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透露,近年来,由于环保民间组织发展迅速,出现了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偏低、与其他利益团体关系紧张等问题。

  昨日上午,中华环保联合会公布的一份环保民间组织报告也承认,环保民间组织存在着“能力弱”、“专业化程度不高”、“组织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环保总局一直对环保民间组织寄予厚望,希望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强化环境保护。”这位专家称,“不过,个别民间环保组织出现问题后,也给环保总局带来了压力。”

  为此,周建昨日有“针对性”地代表环保总局对环保民间组织提了五点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强化内部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努力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真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代表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权益需求,依法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服务方式,积极谋划环保活动,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组织的公信力,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强化自身,努力做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的表率;内引外联,建言献策,努力做广泛交流与合作的表率。

  周建表示,环保总局将进一步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平台,通过社会力量对环境污染行为实施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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