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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污染成灾 防治仍无“法”
时间:2008-7-22 11:35:38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前几天的一个中午,出租车司机孟令辉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区路上行驶。突然,他被半空中一道强光刺痛了眼睛,眼前一片漆黑。他连忙刹车,但还是发生了车祸。抬头望去,路口一座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反射的太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强光造成的事故,交警勘察现场后,没有采信我的说法,还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让我负了全责。”孟令辉说。

      记者就此在乌鲁木齐市进行调查后发现,目前在都市中,“光污染”已日渐成灾,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对光污染进行专门立法,其他相关法规中也没有对光污染的治理和预防作出规范,致使环保等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玻璃幕墙造成光污染渐多

      记者近日在乌市北京南北路、光明路、新华南北路、黄河路、解放路等地段调查走访,看到不少酒店、大厦和楼宇都采用了玻璃幕墙,大厦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刺眼,尤其是高层建筑玻璃幕墙比较多,反射出白茫茫的一片强光。

      乌市第70中学的24名师生,曾组成课题组在乌鲁木齐市繁华地段进行了《乌鲁木齐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的课题研究并得出结论:乌鲁木齐市光污染比较严重。师生们将形成的光污染报告提交给了乌市市长。

      “每天放学回到家中,我觉得眼睛很累,看东西模糊不清。闭上眼睛,还能感觉到刺眼的光芒在眼前浮现。”乌市第70中学学生小吴在提及光污染一事时仍心有余悸。

      像小吴这样在该校遭到强光“扫射”的学生,有5个班级约250名学生。据介绍,教室的强光是学校对面的几家单位大幅玻璃墙反射进来的。整个强光污染过程持续五六分钟,五个班约250名学生几乎每天都要经受这样的折磨。

      学生们在给市长的报告中说,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乌鲁木齐的光污染已经威胁到市民的健康生活和工作效率,更让我们担忧的是,乌市市民普遍不清楚何为光污染,还没有意识到光污染的危害性,而且光污染并未列入乌市污染防治行列中。

      学生们在报告中提出对乌市防治光污染的一些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防治光污染的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光污染及其危害,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对正在计划建设夜景照明的设施务必在设计时就考虑防止光污染问题。

 光污染隐患多多期待完善立法

      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一位工程师对记者说:“大型玻璃幕墙镜面反射系数为82%至92%,比毛面砖石等外装饰建筑物的反光系数大10倍。过量的反射光会使人头昏眼花、烦躁、失眠、食欲不振,强光经反射进入高速行驶的汽车内,会造成司机视力错觉,可能诱发交通事故。”

      新疆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黄培佑说,玻璃幕墙反射的噪光是城市中光污染最为严重的一种。目前光污染研究仅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相应的立法和可供参照的环境标准。对人体的影响也不易在短时间内为人们所察觉。但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新“环境杀手”。

      乌鲁木齐市消防局宣传科科长赵永刚告诉记者,乌市的建筑间距很小,光污染对居民的影响更加明显。此外,玻璃幕墙还极大地浪费能源。因为其占有的建筑材料多且贵,而且在阳光照射的日子,会造成温室效应,增加降温的能耗。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的脱落、破碎有可能成为城市的安全隐患。某些凹型建筑设计楼层,其玻璃幕墙很可能造成城市消防安全隐患。

      乌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芮溧红说,早在三四年前,乌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就意识到了光污染的问题,市规划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要求从源头上治理光污染,对技术上也进行过规范,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对光污染立法,对于光污染的治理和预防,环保部门目前也没有专门的法律依据。

      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磊认为,应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关于建筑装修光污染的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理顺规划部门、城建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职责,规定可以使用幕墙玻璃装饰建筑的区域、同一区域使用玻璃幕墙建筑的比例等,以解决目前光污染“无法可依”的难点,防止光污染进一步扩散。

      新城建项目立项审批时,规划部门应严格审查,限制玻璃幕墙建筑物的数量,环保部门应对其光污染、能耗进行评估;建材研发、生产部门应运用科技手段制造低反射率的玻璃有效防止或减少光污染的发生。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也应加强执法力度。普通群众也应增强环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坚决向光污染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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