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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口遗址将申报10大考古发现
日前,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永华向聚焦剑川的国内40多家媒体发布了剑川海门口遗址考古发掘论证成果。据悉,为扩大剑川海门口遗址的影响力,大理州在决定每年从财政中安排资金用于这一珍贵遗址保护的同时,已展开行动,积极筹备申报海门口遗址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2008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
专家组论证
宝贵实例世界罕见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组长、原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黄景略,代表海门口遗址发掘成果论证会专家组,发表了如下意见:海门口遗址是目前中国发现的最大的水滨“干栏式”建筑聚落遗址,其规模和震撼力在世界上甚为罕见,为研究中国史前的聚落类型提供了宝贵的实例。海门口遗址的文化堆积清晰,延续时间较长,文化遗存丰富,其年代从新石器时代晚期直至青铜时代,填补了中国西南地区史前文化谱系空白。出土的稻、粟、麦等多种农作物遗存,证明了来自黄河流域的粟作农业,其南界已延伸到滇西地区;海门口遗址本次发掘出土的铜器和铜铸石范,以确切的地层关系再次证明了该遗址为云贵高原最早的青铜时代遗址,滇西地区是云贵高原青铜文化和青铜冶铸技术的重要起源地之一。
专家组建议
近期不宜扩大发掘
该遗址具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条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申请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推荐参评2008年度中国10大考古发现。近期不宜再扩大遗址的发掘面积,而应通过考古勘探等手段,查明遗址的分布范围。
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发掘资料的整理,深化对遗址的研究。尽快完成海门口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使遗址的保护和利用能够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在遗址保护规划完成之前,应尽快实施遗址发掘区的抢救性保护工程。不宜展示的发掘区应回填保护,计划作为展示的区域应当加盖临时性保护大棚,对探方壁和木质构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