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
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
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
合同或
合同的任何部分,或
合同中或
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
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
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
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
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
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
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
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语言和法律
15.1拟定
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适用于本
合同并据以对
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构成
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
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
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1)
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
合同;
(5)规范和图纸;
(6)构成
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
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
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承包商应将其按
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进展中断
18.1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