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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宾的承包市场准入与经营政策
时间:2007-9-4 14:57:50 来源: 点击数:
根据第1167号的总统法令(修改版),也被称作是海外建筑业奖励条例,有意去海外从事建筑项目的菲律宾承包商必须在菲律宾海外建筑业局和海外雇佣管理局名下注册才能在海外雇佣菲律宾的劳动力。菲律宾海外雇佣管理局,一般来说只颁发执照给那些符合基本要求并有证据显示拥有市场驾驭能力的承包商。基本要求包括:

 

  1、菲律宾公民(以个人身份或合伙身份均可)或菲律宾人拥有至少75%资本股的注册公司;

  2、资本总额至少一百万比索;

  3、不符合法律或有关政策条例规定者没有资格从事为海外建筑业工作招聘雇员和为工人介绍工作。

  按照海外雇佣管理条例与规定,在海外的菲律宾承包商/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士(工程师、设计师等)或合同工必须将他们每月70%的底薪收入汇给他们在菲律宾的受益人并且要通过菲律宾的银行系统将这笔钱兑换成比索。对那些雇佣合同中没有提供免费膳食和居住条件的专业人士,他们必须将50%的底薪汇给在菲律宾的受益人。 

  除了对本国承包商出国经营有规定外,菲律宾政府对在菲经营的外国承包商也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办法。总的来说,所有有意在菲律宾从事建筑活动的外国商家必须在安全与交易委员会名下注册并且必须遵守外国投资法令和承包商执照法的有关条例。

  菲律宾的外国投资法令对外国商家参与建筑业和相关的工程服务行业有一定的比率规定。就私人的国内建筑业而言,与防卫有关的建筑及公共设施项目外国人的规定比率最高为40%。本地投资的公共工程的建筑与维修项目,外国人的比率最高为25%。

  尽管如此,在共和国6957法令下,BOT机构允许外国商家独立从事外资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但要求他们优先雇佣本地熟练劳动力。当然,有意在菲于宾从事任何建筑活动的外国实体进入菲律宾市场的前提是必须在投标前获取菲律宾承包商认证会颁发的特殊执照。如下列任何情况存在时,协会只依据个别项目来颁发特殊执照给外国承包商。

  1、外国资助或国际贷款而需要国际招标的项目,或按照菲律宾政府与外国或国际资助机构签订的双边协议之条款规定允许外国承包商参与的工程项目;

  2、在BOT法令下将要从事的工程。

  另外,外国承包商必须具备以下的所有资格才可获得特殊执照。 

  1、外国承包商在本国必须是法人实体。 

  2、它的子公司机构或分公司必须在安全与交易委员会的名下注册才可在菲律宾从事建筑承包业。 

  3、在它所聘请的雇员中必须有符合执照申请类别中所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合格专业技术人员。 

  4、它必须符合执照申请类别中最低资本额的要求。 
  
  5、它必须以现金和建筑设备的形式在菲律宾投资,并且在执照有效期内不得将其撤离菲律宾或转移、售卖、出租给他人。 

  6、如申请者是外国承包商的子公司,它必须有母公司的担保。 

  7、它必须有已经完工并完全被业主接受的项目,其种类与规模要与申请的项目类型和规模相符。 
  
  为了得到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特殊执照,外国承包商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表格(PCAB表:700-708)和以下资料:

  1、在安全与交易委员会注册的证明,显示建筑业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的公司注册文件及公司的章程; 

  2、公司董事会授权它的外籍代表在菲律宾代表公司处理事务并规定权力范围的决议书; 

  3、外籍代表的注册卡和工作签证; 

  4、公司董事会指定或授权菲籍代理人代表申请者接受传票和其他有关法律诉讼程序的决议书; 

  5、董事会指定或授权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在公司菲籍代理人缺席或不能找到该代理人时,或在外国承包商结束其在菲律宾的业务时,代表公司接受传票和其他法律诉讼程序的决议书; 

  6、一份有关政府机构颁发并由菲律宾驻该国大使馆公证的有效的承包商执照/准证/授权书; 

  7、有关投标代理商提供该项目是外国资助/国际贷款并且需要国际招标的证明,或按照菲律宾政府和外国/国际资助机构签订的双边协议允许外国承包商参与该项目的证明;或该项目在符合BOT法或相关性质的法令条文下将要实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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