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建委建管局在实施“政府督查、监察质询、考核联动”清欠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坚持“两手抓”,加快推进全市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到省进京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有效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的大局。
一手抓旧欠清理。一是严格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清欠工作原则,强化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全市上下清欠工作一盘棋思想。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市建委、市清欠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年分两次对全市清欠工作进行现场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带头作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带头优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问题,为清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清欠工作整体推进。四是高度联动,形成全市清欠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把关,形成了拖欠受罚、拖欠受制的联动工作机制。
一手抓新欠防止。一是严格把好“四个关口”,遏制建设领域拖欠问题。严把招标投标关,杜绝拖欠单位进场交易;严把施工许可关,防止资金不到位工程违规开工;严把日常监督关,加强工程款支付过程监控;严把竣工验收关,防止拖欠项目进入市场。二是健全“五项保障制度”,推进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务工人员工资调剂金到位;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提高开发企业履约的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努力减少质量投诉和质量纠纷;试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新建项目资金支付渠道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拖欠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