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实习记者李宏懿)眼看中秋节和国庆节又要到了,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能拿到手吗?李欣还是心里没底。9月21日,当他从北京石景山区法院的法官手里接过钱时,长舒了一口气,代表27人名工友把书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双手捧给张娟庭长,两年来为追讨工资所付出的艰辛终于有了结果。
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 2005年1月26日,李欣等人受雇于邯郸飞跃建筑劳务公司,承担北京京汉旭城6号楼的精品装修工程。时间为3个月,但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为了拿到工资,追讨工资的过程却长达两年多久。
这个精品装修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为北京京汉建筑装修工程公司。施工期间,邯郸飞跃建筑劳务公司与京汉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质保金60953元。施工结束后,除质保金外,京汉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已将应付给邯郸飞跃公司的款项全部结清。但3个月后,李欣等人找邯郸飞跃公司要钱时,却发现公司负责人早已躲了起来。于是他们就转向京汉装饰公司,问他们要钱,但遭到拒绝。
他们又向石景山区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因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范围,申请被驳回。无奈之下,李欣等人将最后的希望寄托于法院。他们向石景山区法院起诉,要求邯郸飞跃公司、京汉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给付劳务费。2007年6月,法院做出裁决,判决邯郸飞跃公司付给李欣等27人劳务费共计69470元,京汉装饰工程公司在未付邯郸飞跃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即质保金60953元内)承担垫付责任。
两年多时间过去了,上述两公司均未履行义务。眼看双节又要来临,急等着钱用的李欣等人心急如焚。他们再次寄希望于法院,于2007年9月17日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仅3天时间,工资终于拿到了手里
立案后,石景山区法院非常重视这批案件,执行庭庭长张娟亲自主抓,并派经验丰富的执行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魏长朋来担任承办人。经过认真分析,张庭长与魏法官考虑到邯郸飞跃公司在诉讼阶段下落不明,实际上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他们把工作重点锁定在了另一被执行人京汉装饰工程公司上。
9月17日中午12点多,张庭长、魏法官和法官助理宋旭东连饭都顾不上吃,急忙奔赴京汉装饰公司的上级单位京汉集团所在地,与其法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尽快履行义务。该负责人表示,老总不在,她只能将法院的意见转告老总。张庭长当即表示,明天我们还来,请他们公司老总务务必在公司等候。
9月18日,张庭长带领魏法官等又来到京汉集团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京汉集团负责人表示,李欣等人本来就不该找京汉装饰公司要钱,原因是京汉装饰公司已不再是京汉集团的下属企业,并且邯郸飞跃公司的那六万质保金已经被扣得只剩三万了,要给只能给这三万。
经过张庭长和魏法官同京汉公司近两小时的交涉和李欣等申请人的同意,最终达成如下解决办法:京汉集团尽快承担这部分债务,李欣等人放弃部分债权。
9月20日上午,京汉集团的工作人员将支票交到了法院。苦苦追索两年多的工资,如今终于拿到了手里。此时离中秋节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
“相信中国法律的公正性”
与李欣等人有相似经历的农民工还有很多。据石景山区法院的报告显示,案件判决执行中强制执行的比例由1993年的30%提高到了2003年的48%,近些年来还有上升的趋势,并且大多数的执行人存在客观上的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由此也面临更大的挑战。
2007年9月21日,石景山法院共发还劳务、赔偿等案件案款八百五十三万多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和赔偿的有二十万七千多元。同一天领到工资款的张海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相信中国法律的公正性,在我们的务工生涯中常有被拖欠工资的现象,还是应该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