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技术含量不高。从工程类别看,多数中资公司以承接一般土建项目、房屋住宅项目及分包基础设施工程为主,只有极少数公司能够涉足技术难度较高的工程,整体来说,中资承包工程公司的经营范围较窄,大多数公司从事的是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工作。
(4)资金实力不够强。对于俄罗斯政府鼓励外国投资合作的项目,诸如森工合作、木材加工等,绝大部分都需要合作方先期投入大量资金,而我此类公司普遍缺少资金,给通过承包工程项目拉动劳务输出带来很多困难。由于财力的制约,我公司要承包大项目受到了很大限制,从侧面制约了我承包工程业务的发展规模。
2、劳务合作领域
当前我对俄劳务输出的规模、区域、领域、层次均与双方巨大的劳动力资源合作潜力极不相称,劳务合作仍处于低层次和水平:劳务输出区域、领域过于集中;劳务输出规模小,仍处于低位徘徊状态;科技含量较低,劳务人员中科技人员所古比例小,整体素质比较低。俄罗斯目前还没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体制尚处于转型时期,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制度与政策、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依然严重。
目前对俄劳务输出存在着以下制约因素:
(1)俄方吸引外资的法律和政策尚不够完善,在一些领域吸引外国投资的立法保障不足。有些法律不利于中国对俄投资开发自然资源,以带动矿山机械出口和劳务输出。如《产品分成协议法》规定外商投资资源开采项目所购买的俄生产设备的价值不应少于设备总额的7 0%,雇用的俄员工不得少于员工总数的8 0%。俄罗斯虽然已经颁布了《外国投资法》,规定对投资者和外商企业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并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但事实上缺乏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
(2)对引进外籍劳动力实行严格限制政策。虽然俄罗斯对外国劳动力的依赖和需求量很大,但由于担心过多引进会对本国的劳动力市场构成压力,甚至害怕由此引发移民潮,对本国经济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因此,俄罗斯对引进外籍劳务采取了严控措施,规定对到俄境内工作的外籍劳务人员实行限额并对其进行监督。在最需要补充劳动力的远东地区,2 0 0 5年仅获得了4.1 2万名外国公民用工限额。而除莫斯科之外,滨海边疆区是全俄获得利用外国劳动力限额最多的地区,但限额也仅为1.5万人。
(3)政府机构工作效率低、官员腐败、索贿现象普遍、政策制定和执行带有随意性;办理中国劳务人员出入境手续繁杂、收费高、耗时长;对双边经济合作项下中方劳务人员自用生活物资和生产资料开始征收高额关税;有关政策措施不够透明。俄罗斯政府对每年双边劳务合作协议及《引进劳务许可证》的审批标准越来越复杂,审批周期越来越长。各地方政府审批的无原则性,给正常的中俄劳务合作造成了不应有的麻烦
和损失。
(4)我缺乏具有支撑性作用的大项目,带动劳务输出的作用有限,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低的工作。一些地方对发展对俄劳务输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没有将对俄劳务输出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而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和发展。我派出的劳务人员对俄罗斯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获得劳务合作信息的途径较少。
(5)安全问题较为严重,中方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受损情况时有发生。外国经营者在俄罗斯时常面临被黑社会敲诈的危险,黑社会势力针对外国人的恶性暴力案件要高于针对当地人的案件; “中国威胁论”尚有一定市场,俄罗斯部分官员和百姓对中国有较强的防范心理;俄罗斯合作方为中方劳务人员提供的生活条件大部分较差,劳务收入带回国也较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