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湛江市建设局正在加快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培育建筑劳务市场,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最近,湛江市建设局作出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凡在湛江市承接工程任务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和政府工程,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至2008年6月30日起,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务分包,使用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完成,湛江市建设局进一步简化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并在劳务人员资质培训上提供便利条件。
据了解,湛江市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以后,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建设项目在招标和施工报建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管理机构将同时对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进行界定和备案,两个合同缺少一个都不能在湛江市承接工程任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质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在项目招投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建设工程质量量化考核等环节中,进一步加强对劳务分包制度和劳务分包市场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执行制度的,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清出湛江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