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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政策解答
时间:2007-9-5 10:40:50 来源: 点击数:
 

提问1:我们正在考虑走出去的问题,请问在我们选定目标市场前,最先因考虑一个国家的哪几个方面的因素。 另一个问题是我国目前有那些鼓励企业走出去地优惠政策。
    [
刘强]

谢谢您的提问。
   
、企业在选定“走出去”的目标市场前最先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一) 国别(地区)投资环境;
  
(二) 国别(地区)安全状况;
  
(三) 投资所在国(地区)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
  
(四) 境外投资导向政策;
  
(五) 国别(地区)合理布局;
  
(六) 履行有关国际协定的义务;
  
(七)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国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国家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涉及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通关质检、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多个方面,对我国企业“走出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对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前期费用给予扶持、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工程项目贷款给予利息补贴等。我省商务厅也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西部地区资金等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详细内容可访问商务部网站的合作指南(http://fec.mofcom.gov.cn/)及合作司子站(http://hzs.mofcom.gov.cn/),也可以登陆吉林省商务厅网站和本网站查询了解。

 

提问2为什么要制订新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旧的经营资格标准已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此,商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保证《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商务部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提问3民营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制订了统一的申请标准,取消了对申请企业的所有制限制,不再要求国有控股,也不再将企业分成若干类型,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均可按上述标准申请。


提问4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能否向境外派遣劳务人员?

  考虑到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向本企业在境外的承包工程项目派遣所需劳务人员,纳入对外承包工程管理。


提问5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需具备什么条件?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按照“平等竞争、严格管理”的原则设定了经营资格标准,重点考核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申请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100万元人民币,西部地区90万元人民币)的能力;营业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规章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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