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工资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确认的,按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停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