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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非法劳务与所谓的“打工天堂”
时间:2007-9-5 9:34:59 来源: 点击数:
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接到蒙古国警方电话,称扣留了中国湖北省孝感市的非法超期居留劳务人员23人。中国驻蒙使馆立即采取措施,促使蒙警方释放了这些劳务人员。目前,该事件正在得到妥善解决,招募这23名劳务人员的中介在交纳非法居留罚款约四百万图格里克(约合2.7万人民币)后,就可带这些劳务人员返乡。

  据了解,类似非法劳务事件,中国驻蒙使馆每年都要处理数十起,有些劳务人员被困后,不是寻求解决问题,而是采取过激行动,对中国国际形象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国内一些地区的农民工仍在受“黑中介”蒙蔽,笃信蒙古国是所谓的“打工天堂”,盲目通过不正当渠道赴蒙非法务工。

非法中介大赚“黑钱”

  2006年7月4日,湖北孝感人士池某带领20多名劳务人员持30天的商务签证从二连浩特入境蒙古国。这些劳务人员在乌兰巴托被另一位中介人温某介绍给蒙古国人做室内装修。因温某与蒙古雇主在工资上产生纠纷,蒙古雇主在9月上旬向警方报案,称发现中国非法劳务人员,并将劳务人员的护照交给蒙警察局,蒙警方随即扣留了上述中国劳务人员。

  中国驻蒙使馆得知此事后,马上与蒙古国警方交涉,促使蒙警方释放了被扣押的23名劳务人员。目前这些民工的护照被转交给蒙古国移民局做罚款处理,中介作为组织者和雇佣人在交纳罚款后,湖北省的这些劳务人员即可返乡。其中一位姓刘的劳务人员对记者说,他们现在暂住一个工地上,吃饭没有问题。但事情至今仍没有得到解决,原因就在于中介不交纳罚款。

  据了解,这些中介对出入蒙古国的程序和相关法律了如指掌,钻空子赚黑钱。中介一开始利用各种途径,为劳务人员在蒙古国驻华领事机构获得30天的商务或者旅游签证,把劳务人员带到蒙古国后再四处“扒活”。一旦出事,中介人和包工头就会溜之大吉,这次的温某在事件发生后早已不见踪影。

  而一些中介也学会了利用媒体炒作,想引起政府关注,借机逃避劳务人员非法滞留蒙古国的罚款。记者从中国驻蒙使馆了解到,仅来自湖北省孝感市的非法劳务事件,今年已经是第8次了,每次都有10-20人不等。据估仟,目前大约有五六千中国劳务人员在蒙古国非法务工。

蒙古打工条件艰难

  近年来,中国国内出现了一股不小的赴蒙古国打工热,说什么保证一个月收入五六千元,不少人,特别是中国农民工,为此动心。

  按照蒙古国法律,国外劳务人员每人每月须交纳相当于七百元人民币的岗位费,这样一来,蒙古国公司大多不会从正规渠道雇用中国劳务人员,除非是技术人员或者其他中资企业必需的工种。

  此外,在蒙古国的打工条件可以说是十分的艰难。因此,广大农民工对赴蒙古国赚钱一定要有足够的警惕。

  首先,中国劳务人员在蒙古国工作时断时续有时甚至无活可干。他们赴蒙后受中介人介绍,偶尔进行一些建筑、装修等短工,没有任何稳定性可言。劳务人员工作条件也十分艰苦,他们往往吃住简陋,没有安全保障。

  其次,劳务人员工资拖欠严重。劳务人员赴蒙后,护照一般会被中介人或者蒙古国雇主收走,这些中介或者雇主不会按照法律为劳务人员去移民局登记,因此这些劳务人员大多是非法居留蒙古国。与此同时,中介或者蒙方雇主以此作为一种威胁手段,一旦事情不如意,他们可以把劳务人员告到警方那里;这样可省一笔不菲的劳务费用。

  最为重要的是,中国劳务人员在蒙古国的安全、医疗等各方面的利益没法得到保障。2005年10月,蒙古国爱尔多兰多公司的工地上,4名中国劳务人员被倒塌的吊车砸死,另有3人受伤。他们均为在蒙古国非法居留,事故发生后,中国驻蒙使馆多次出面协调,但死者只得到不到3万元的赔偿。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

劳务输出亟待规范

  劳务输出是我国实现“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蒙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随着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廉价而高效的劳动力越来越多地进入蒙古国市场。伴随着这一积极态势,我国在蒙非法劳务问题也在凸显。

  记者从中国驻蒙使馆了解到,中蒙双方对国际劳务市场的有关法律规范不尽完善,为非法劳务提供了可乘之机。近年来,我国商务部加大了对国际劳务的管理力度,先后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署,出台了多个文件,制定了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批、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理等各种规定。但国内对非法劳务的处理尚缺乏相关的详细规定,国际劳务市场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理非法劳务的法律依据不明确。蒙方对非法劳务的处理也仅限于对当事人罚款,缺乏有力的预防、管理和遣返机制。另外,对“黑中介”的打击不力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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