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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在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7-9-4 15:48:30 来源: 点击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在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10月30日)

同志们:

  在《风景名胜区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建设部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研究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具体措施,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风景名胜区条例》是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领域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施行是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我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如何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我国风景名胜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十分重视。风景名胜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切实保护好这些资源,是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风景名胜区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对规范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和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深刻认识《风景名胜区条例》颁布施行的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把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媒介和宣传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风景名胜区条例》确立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以及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

  二、正确理解《风景名胜区条例》所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风景名胜区条例》全面规范了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其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风景名胜区的设立方面,明确了风景名胜区的设立原则、审批程序和分级;严格界定了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对风景名胜区内有关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是,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方面,明确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种类和内容;规定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机关、权限及其程序;确立了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地位,强化了规划的权威性,并明确了修改程序。

  三是,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方面,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实行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明确了在风景名胜区内的禁止性活动;确立了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的审批制度;规定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

  四是,在风景名胜区的利用和管理方面,确立了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主体及管理机构的职责;规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明确了风景名胜区门票的出售单位及门票价格确定的原则;规定了风景名胜区内交通、服务等项目的经营企业,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并明确了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用途。

  此外,为了保证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其他社会事务的正常管理,《风景名胜区条例》还与其他法律法规作了衔接,并对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贯彻实施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条例立法很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路程和艰苦的协调历程,执行好条例更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主体的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加大风景名胜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法律水平高、业务技能精、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从组织上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强化和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建设主管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保《风景名胜区条例》所赋予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到实处,从制度上保证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总之,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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