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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在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7-9-4 15:52:25 来源: 点击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在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9月6日)

同志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精神,部署房地产交易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刚才,建设部刘志峰副部长代表三部委局对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也将作重要讲话。各级发展改革和价格主管部门的同志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下面结合价格监管工作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是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是加强房地产调控的一个重要措施。8月28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

  (一)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是加强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今年以来,国民经济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相当突出,房地产市场过热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今年1-7月份,房地产投资9411亿元,同比增长24%,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1%;6月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3.4万亿元,同比增长20.6%,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3万亿元,同比增长28.9%,增幅比上年同期高出10.2个百分点;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部分国际游资通过不同渠道流入我国炒作房地产,这是国际收支顺差过大、外汇结余过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是控制投资增长过快、货币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是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1-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2%。突出问题是房价上涨过高。1-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月环比指数平均每月上涨为0.7%,同比涨幅为6.4%。部分城市月环比涨幅超过1%,1-7月份同比涨幅超过10%。房价上涨的主要原因,除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市场需求比较旺盛、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等因素外,房地产企业炒作,交易、中介环节违法违规问题较多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对控制房地产价格不合理上涨,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都是十分必要的。

  (三)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是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资源约束、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地区发展差距过大、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等矛盾也逐步显现。房价上涨过猛、房租上涨过快,会进一步加剧各种社会矛盾,加重社会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困难,增加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重点

  三部委局印发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整体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各级发展改革委、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要使住房价格违法行为得到查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上涨过猛的势头得到遏制,住房投资和消费环境得到改善。

  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整治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谎报销售进度等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

  第二,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查处开发商在房价外加收配套设施费、水电安装费、管道开通费等违法行为。

  第三,整治房屋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高或变相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编造虚假证明骗取中介费以及中介费外加收未予标明的其他费用等行为。

  第四,整治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查处通过公布虚假价格信息欺诈消费者等行为。

  第五,整治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

  三、精心组织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由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认真负责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落实责任。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落实到人头。要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人员,培训干部,明确任务,研究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宣传发动、自查督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等各阶段,都要明确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房地产价格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要公开曝光。

  (三)密切配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配置检查力量,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系统上下一致、协同作战的优势,集中力量做好工作。要加强部门配合,主动与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四)综合治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纠正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完善房地产市场明码标价制度,结合房地产交易特点,研究住房销售过程中明码标价的方式和内容,规范房地产经营者价格行为。要加强房地产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住房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增加价格透明度,引导群众理性购房。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房价上涨的原因,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和措施。

  (五)加强领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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