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研究审核,拟将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晋升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拟向易道(上海)咨询有限公司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亚泰都会(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迁址更名)、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更名)换发甲级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二○○七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