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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悉,今年以来,辽宁沈阳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空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各区县(市)政府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据统计,沈阳市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投入消防经费4542.4万元,强力推进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 和平区政府: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目前共投入消防经费75万元,加强消防“三基”工程建设。 铁西区政府:累计拨付消防经费75万余元。用于铁西消防大队营房改造,消防装备和办公用品等办公设施。 皇姑区政府:共投入消防经费103万元,用于消防部队营房营区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官兵伙食补贴以及消防宣传工作。 沈河区政府:现已投入20万元,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大东区政府:共投入消防经费65万元,改造大队营房,购置了3台行政用车。 东陵区政府: 2007年共拨付消防经费80万元,用于消防部队建设。同时,在白塔地区新建了一座占地10亩、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集科学化、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消防站。 于洪区政府:高度重视重视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把加强消防装备和消防队站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消防“三基”工程建设。共投入50.4万元用于冬季采暖、燃油费用,购置2台消防监督检查车。同时,区政府专题召开了规委会,通过了在于洪新城筹建于洪二中队消防站的决定,目前,以划拨土地面积5000平方米,预计土建总投资400万元。 沈北新区政府:先后拨付118万元,用于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 新民市政府:投资500余万元,新建了胡台消防站;为新民大队一中队改造了浴池,购买了热水器;购置了四部背负式灭火水枪。年底,新民大队将再投入110万元,为一线官兵增购个人防护装备、购置2台水罐消防车、一台消防监督车。同时,2007年,沈阳东和化工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为大队购置了1台8吨泡沫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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